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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制改革
宋景德二年(公元10O5年),针对乐工技艺良莠不齐的情况,监察御史艾仲孺向真宗建议修整乐器、校正音律。真宗命翰林学士李宗谔等人兼管太常寺事务。李宗谔就让太乐、鼓吹两署负责考核乐工的优劣,一次就淘汰了五十多个滥竿充数的乐工。李宗谔又编定律吕的法度、乐器的名称,著成《乐纂》,规定了乐工考核升补的条例以及习乐的课程。这样,乐工的整体素质大大得高。
次年八月某天,真宗在崇政殿检阅乐工,让宰相,亲王等都来观看。各种各样的乐器悬于殿内,李宗谔手持乐谱在一边侍候。这次的演奏十分精采,有两件乐器合奏的,也有三件乐器合奏的,祝寿曲、文武二舞、鼓吹、仪仗、巡夜等各种乐曲都演奏得非常熟练出色。真宗大悦,赐熟练乐工单仲辛为副乐正,赏袍、银带等,其余乐工亦获赏赐。当然也没忘了重奖李宗谔,从此皇家音乐机构的制度十分健全而条理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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